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馆商品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2021年)1号
乡村振兴馆供应商:
为保障平台用户权益,加强商品质量管控,“乡村振兴馆”将对已上架的商品进行资质核查工作。具体核查内容和要求如下:
1、商品名称
商品命名规则为:产地+品牌+产品名称+规格,例:炎陵县众泽炎陵黄桃5斤。名称中包含XX馆、XX特色产品、正宗等非规则字样的将视为不合格。
2、商品主图
商品主图组成规则为:白底产品实物图+产品包装+清晰的产品生产信息图,水果、禽蛋类等对内部包装有要求的产品同时需上传包装内部实物图。
例:
3、商品计量单位和净含量
商品名称、商品详情、商品包装图中的计量单位和净含量保持一致,避免影响商品在平台的展示及搜索排序。
4、商品详情页
商品发布时详情页需有必要的图文描述,其中不同类别的商品还需要上传其他的资质证明。
鲜肉类产品需上传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
牛、羊、猪鲜肉类产品需上传定点屠宰证;
新鲜蔬菜非标产品需上传当地农业农村局或乡村振兴局认定产地的认定函,函件中需对产品质量进行安全承诺。
5、商品上传资质
供应商企业上传的商品需为该公司在国务院扶贫目录里的产品,且商品生产信息中的生产厂家需为供应商企业,如生产商为委托生产企业,需在商品详情页中上传生产委托证明书。
如上传的商品不是由供应商生产的,且供应商为电商企业,那么在上传该商品时,应该确保:
该商品为供应商同属扶贫县产品;
商品生产商为国务院扶贫目录企业;
供应商拥有生产商的品牌授权书。
6、商品品牌
供应商品牌申请应遵循两个原则:品牌为供应商自有品牌或同属扶贫县的扶贫产品品牌。
请供应商于9月30日前对照以上核查项目完成店铺内商品的自查与调整,9月30日后,平台将对未达标商品进行下架处理。
请供应商按以上要求完成工作,以免影响后续采购交易。平台将为各位供应商提供相关培训与指导,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致电官方客服电话(0731-82241920).
乡村振兴馆
2021年8月30日